一、报到手续
按照二级单位对拟聘人员入职时间要求,应届和非应届毕业生分别准备以下材料到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:
1. 二甲医院(含)以上出具的体检报告,体检时间须在三个月以内;
2.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)3份;
3. 本科、研究生学历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;
4. 英语等级证、计算机等级证、普通话等级证、各类获奖证书、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(没有的可不提供);
5. 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、两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1张(背后写上姓名)及电子版彩色免冠近照,格式为JPG;
6. 应届毕业生需携带《报到证》、《就业协议书》、《进津审批表原件》;
7. 非应届毕业生中,已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副高以上人员还须提供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8. 员工填写《入职程序单》(人事处领取),到相关职能部门签到盖章。盖章后返回人事处存档。
二、办理工资卡、饭卡、入住手续
1. 员工持本人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及《入职程序单》到财务处(行政楼301,电话22410769)办理工资关联;
2. 携带本人身份证及《入职程序单》到三食堂2楼卡务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;
3. 持《入职程序单》到基建后勤处或保卫处办理入住登记,分配宿舍。
4. 持身份证、校园一卡通和《入职程序单》到图书馆(社科馆)办理图书借阅卡。
三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
教职工户口迁入手续由保卫处负责办理,相关材料准备请咨询保卫处户籍科(户籍宿管办公室在4教106,电话22411900)。从报到当天起1个月内,职工须明确是否需要办理户口迁入。
四、党组织关系转移
党组织关系转入由学院办公室(bet36365路检测中心办公楼404,电话010-62334558)负责,入职时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入手续,介绍信抬头: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。
五、人事行政关系与人事档案转移
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转移单位名称: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,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4号,邮编:300381。
非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转接手续:由学院开具接收函到原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出手续。